
上一周,整个河南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尤其是郑州、新乡等地。针对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车损理赔问题及其他财物损失的理赔问题,做如下解答:
问题1:车辆泡水以后,如何正确应对?
律师解答:车辆进水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车辆停放在路边或是地下车库,由于积水太深导致车辆进水;二是车辆在行驶时,开进积水路段,导致车内进水、熄火,无法前行。此时的正确做法:第一,电话报案;第二,现场拍照;第三,联系救援公司拖车;第四,车在水中熄火不要二次打火。
问题2:因暴雨而导致熄火,如果再次启动车辆导致发动机损坏是不是肯定不赔?
律师解答:不论是行驶中雨水进入车辆进气口导致熄火,还是停驶在小区/地库/街道的车辆被雨水没过进气口,只要再次进行打火启动车辆,都会对发动机造成损伤。如因对车辆进行二次打火造成发动机损坏的,属于车损险中责任免除中第十条第(三)款责任免除中“损失扩大”之规定,根据条款,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因而该情况下,即使您购买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也是不能进行理赔的。因此,再次提醒广大车主,不要二次打火!
问题3:停驶的车辆因雨水而漂离地面,并漂浮撞击其他车辆或物体,如何理赔?
律师解答:主动或被迫停驶的车辆,因水的浮力飘离地面,顺水流被迫撞击到其他车辆或物体的,并且没有再次启动车辆的情况下,先找交警判定责任,出具责任认定书后,由责任人一方的保险公司通过车损险理赔。如漂浮后撞击其他静态物体(诸如房屋/电线杆/树等),车辆的损失也可通过车损险进行理赔。
问题4:遇水后打破玻璃逃生,没上玻璃单独破碎险,给赔吗?
律师解答:无论是逃生还是其他情况,如果没上玻璃单独破碎险,自行从车内砸破玻璃,保险公司是不给赔付的。而发生碰撞引起的非单独玻璃破碎(即同时有其他部位受损),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车损险进行理赔。
问题5:哪些自然灾害不能得到理赔?
律师解答: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包括由地震所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海啸、水灾、泥石流、滑坡等灾害),上述自然灾害不能通过车损险进行理赔。
问题6:暴雨导致车库车子被泡,小区物业是否能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
律师解答: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主张免责,暴雨若超出人类预防能力限度,达到难以避免、不能克服的程度属于不可抗力。当下天气预报的准确度越来越高,所以在下暴雨时,物业公司对可能发生危及业主利益的情形可以预见。物业公司由于疏忽没预见或未尽最大努力加以防止时,以不可抗力作为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物业公司应在暴雨可能发生时,及时通知业主将停放在地下车库的车辆移至安全位置等,从而减少或防止出现业主车辆损毁的情况。只要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尽到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业主不能要求其在事故发生后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7:行人在暴雨天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林木砸伤,谁应担责?
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户外广告牌或折断林木的权属主体承担过错推定的损害赔偿责任。意思是除非户外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不存在过错(例如暴雨前采取加固、设置防护网等安全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否则就应对行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问题8:暴雨导致房屋外墙漏水怎么办?
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当发现暴雨导致房屋外墙漏水,首先应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看漏水时间是否超过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内的,应当由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房屋的业主可以自行修复,修复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如果超过保修期的,因外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对外墙进行维修。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